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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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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15 06:53: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4-15 06:53 編輯

【約十四1】「『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原文直譯﹞「不要讓你們的心被困擾;你們當信入神,也當信入我。」

    ﹝原文字義﹞「心裏」心懷;「憂愁」攪擾,困惑,煩惱。

    ﹝文意註解﹞「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指主的門徒;他們心裏憂愁的原因有二:(1)主即將與他們分離(參十三33);(2)對他們自己往後的處境感到恐慌。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信』字原文乃『信入』,指主觀經歷上的信,而不是客觀道理上的信;這裏將『神』與『我』相提並論,暗示祂(基督)乃是那無所不在的神,並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話中之光﹞(一)「你們心裏不要憂愁」:實在說,當時最該憂愁的,乃是主自己;但祂卻反過來用許多甜美的話,安慰祂的門徒。主是多麼忘記自己,而顧到別人!

          (二)在面臨十架酷刑的前夕,前三本福音書,都曾記載主為此在客西馬尼園中三次禱告,何等憂傷、哀痛(參太廿六37~38;可十四33~34;路廿二44),惟獨本書記載,主反而尚有餘力去安慰祂的門徒,這是因為祂在《約翰福音》中乃是『神子』的身分,不同於前三本的『人子』身分。主在人性中雖有軟弱,但在神性中何等超越!

          (三)本節的話指引我們一條免於「憂愁」的路,就是應當『信入』(原文)神和基督;我們惟有藏身在神和基督的裏面,才能免受憂愁的攻擊。信心乃是我們解除憂戚之心的良藥。

          (四)當令人憂苦的事來煩擾你時,只要舉起信心的眼光,就必能在一片愁雲淒霧中,望見那光輝燦爛的彩虹。

          (五)「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話表明,人若信神,也必信主。信靠基督,就是信靠神;換句話說,不信基督,也就是不信神(參約壹二28;五10)。

【約十四2】「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

    ﹝原文字義﹞「住處」房間,寓所,府宅,邸第。

    ﹝文意註解﹞「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我父的家』就是神的居所(殿);神不但是住在天上,祂也是與基督互為居所(參10~11節;八16,29;十38)。父神在地上原只以基督的身體作為殿,但是藉著祂的死而復活,基督屬靈的身體已經被建立起來(參二19~21)。如今,就著團體而論,教會就是神的殿,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參弗二21~22);而就著個別的信徒而論,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也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參林前三16~17;六19)。這樣,在父神的家裏,就有了『許多住處』。

          「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主耶穌的『去』,乃是指藉著祂肉身的死,離開了祂的門徒;『豫備』表示需要一段時間,實際上,主耶穌是在死後第三日復活的;『地方』則是指藉著祂的死而復活,所產生的教會。

                所謂的教會,並不是指物質的建築物,也不是指宗教的團體組織,乃是指一種屬靈的生機體。人的血肉之體不是構成教會的要素。主耶穌的死,是為救贖我們脫離罪惡的敗壞;祂的復活,是為使我們有分於神聖的生命與性情(參彼後一4)。

                教會一面是『神的家』(參提前三15),有神居住在其中;一面又是『神家裏的人』(參弗二19)的集合體,是信徒靈性生存與活動的所在。換句話說,教會就是神與信徒同住的地方。由此可見,主的死而復活,乃是為我們信徒豫備地方的必要過程。

    ﹝問題改正﹞「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按照基督教傳統的解釋,認為這是指『在父神所在的天堂裏,有足夠的地方可供信徒永遠居住』。這個說法,雖然我們不能斷然指明完全錯誤,但從主耶穌在本章中所要表達的意思來看,卻有商榷的餘地:

                1.本章中主耶穌『去』的目的,乃是為著祂的『來』,而祂所提到的『就必再來』(3節)、『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8節)、『到那日』(20節)、『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23節)和『還要到你們這裏來』(28節)等,都是指著祂死而復活以後,在聖靈的形態裏臨到信徒,而不是指世界末日主第二次降臨說的。

                2.本章中主耶穌應許信徒,因著祂的『去』後再『來』,便能享受諸多屬靈的好處,都是指當信徒還活在地上的時候便可以享受得到的,而沒有一樣必須等到信徒死後才能享受。

                3.主所說:『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20節),是指彼此互為居所(住處)的意思,這也是當我們還活在地上的時候,便能實際地經歷的屬靈事實。

                4.主又說:『我們(神與基督)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23節);這裏的『同住』在原文與『住處』同一個字。這是證明主耶穌死而復活所豫備的地方(住處),乃是從地上就開始實現的。

                因此,我們宜就全章的觀點,來解釋這『許多住處』的含意。

    ﹝話中之光﹞(一)正如基督今天是在天上,也是在地上;祂為我們所豫備的地方,既在天上,也在地上。這樣的地方,就非教會莫屬。

          (二)教會就是「父的家」,所以教會是屬天的;教會中的每一件事,都應該導源於天,並且也都應該歸之於天。

          (三)每一位真實的信徒,都是三一神的「住處」。

          (四)「住處」的原文含有『階段性』的意義;信徒的靈命越長進,就越多享受靈命的福分。

【約十四3】「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

    ﹝原文字義﹞「來」正在來;「接」迎接,帶著。

    ﹝文意註解﹞「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若』字乃作『當』或『既』字解,並不是說『不一定』。

          「就必再來」:『再來』並不是指主的第二次降臨(參帖前四16~17),而是指祂死而復活之後,在靈裏復臨(參18~19節;廿19~22)。

                『我若去...就必再來』這話證明主耶穌的『去』,乃是為著祂的『來』;在肉身裏的耶穌必須『去』,在靈裏的基督才能『來』。主耶穌的『去』,是為著成功救贖;基督的『來』,是為著分賜生命。

          「接你們到我那裏去」:這話不是指被接到天上去;若是這樣,我們便必須等到死後才能去了。『我那裏』乃是指祂(基督)自己裏面,正如主在後面所說:『你們在我裏面』(參20節)。

          「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主在靈裏臨到信徒,乃是要將信徒都迎接到祂自己裏面(參20節),而祂自己乃是在父神裏面(參10~11節),故信徒在祂裏面,也就都被帶到父神裏面(參23節)。

    ﹝話中之光﹞(一)教會所在的地方乃是:(1)在基督裏(參六56);(2)在父神裏(參帖前一1)。

          (二)「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那裏有主的同在,那裏就是天堂;信徒只要有主同在,便可以享受『在地若天』。

          (三)「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基督從死裏復活之後,確實已經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參弗一20),所以我們也是與祂一同坐在天上(參弗二6);基督徒一面是生活在地上,一面卻是屬天的人!

          (四)我們信徒若真是與主一同在天上,我們就應當有屬天的眼光、生活和言語,而不至於被地上的事物所轄制了。

          (五)人最大的安慰,就是能與他所愛的同住;信徒最大的安慰,就是能與那愛我們的主同住。

【約十四4】「我往那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有古卷作我往那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

    ﹝文意註解﹞「我往那裏去,你們知道」:因主曾告訴他們,祂將要回到父神那裏(參七33;十三3)。

          「那條路,你們也知道」:『路』意即『方法、途徑』;此刻門徒應已知道,往父神那裏去的路無他,乃是藉著相信主耶穌基督(參三36)。

    ﹝話中之光﹞我們對於一項屬靈的事物,必須從外面客觀道理上的認識,進步到裏面主觀經歷上的認識,才算是真實的認識;否則,就會像多馬一樣,似知不知,似識不識(參5節)。

【約十四5】「多馬對祂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那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

    ﹝文意註解﹞多馬生性多疑(參廿25),且受物質觀念的束縛,因此無法跟上主耶穌的啟示。

    ﹝話中之光﹞我們原有的天然的觀念,往往會成為認識屬神之事的障礙。

【約十四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原文直譯﹞「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那道路、那真實、那生命;若不是藉著我,就沒有人能來到達父。」

    ﹝文意註解﹞「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原文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三個名詞前面,各有一個定冠詞(the),表示這三樣並不是一般普通的事物,乃是特有所指。『道路』指通往神的門路(參一51);『真理』指認識神的憑藉(參一18);『生命』指享受神的權柄(參一12)。

                自從伊甸園發生那次慘案以後,人和神絕對隔絕。人沒有可能再和神親近,除非有三個主要的條件得到解決:(1)他必須先有一條正確的道路;(2)他必須先認識真理;(3)他必須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許多的路,可是沒有一條路,是能領他到神那裏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認識神。地上也有各種生命,可是沒有一個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沒有可能親近神。

                主耶穌自己實在是道路;在十字架上祂的身體被擘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能以親近神(參來十20)。祂實在是真理,神的真理藉著祂表明出來(參一18)。祂實在是生命,我們由祂也得了生命(參廿31)。因之,我們一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我們就解決了親近神的三個條件──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就能夠到神那裏,稱呼祂『阿爸,父』。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到父那裏去』按原文更好繙作『到達父』;它不是指父所在的地方,而是指父自己(the Father)。主作我們的道路、真理、生命,不是為著把我們帶到天上去,乃是要把我們帶到父神裏面。

    ﹝話中之光﹞(一)世上有許多的宗教,幾乎都相信有神;但相信有神是一回事,能否接觸到神又是另一回事。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基督教有基督是道路,所以能接觸到真神;其他宗教則沒有道路,所以無論怎樣敬拜,仍是枉然。

          (二)到神那裏的道路,不是任何的教條、方式和作法,惟有藉著基督,人才能親近神。

          (三)路是給人走的。人若單單知道某條路是通往何處,而不真正的走在那條路上,就永遠達不到目的地。人若不接受基督,就永遠不能親近神。

          (四)當我們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的時候,我們就是開始走在這條屬靈的道路上,祂也必帶領我們完完全全的來到天父面前。

          (五)惟有基督才是真理,其他一切世上講論神的道理都是虛偽的,任何離開基督的道理都不是真理。

          (六)基督是真理;祂不但教導真理,祂自己就是真理。祂的所是、所作、所有、所言、所行,在在都是真理。吾人若要明白真理,必須更多認識並經歷基督。

          (七)基督是神聖事物的『實際』(「真理」的原文另譯);人惟有藉著經歷基督,才能真正的經歷神聖的事物。

          (八)基督是生命;我們屬靈生命的長進不是別的,乃是『祂增加,我減少』(參三30原文)。

          (九)若沒有道路,人就無所遵循;若沒有真理,人就無可憑信;若沒有生命,人就無法生存。

          (十)信徒乃是走在基督這條道路上,相信基督這個真理,領受基督這生命。

          (十一)「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約十四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

    ﹝文意註解﹞「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基督是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父表明出來(參一18);因此,人只要認識基督,也就認識父神。

          「已經看見祂」:並不是指看見神的本體,乃是指看見神的聖潔、公義、憐憫和慈愛等神性(參西一15;二9;來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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