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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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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5-7 07:37: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5-7 07:37 編輯

【羅十二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文意註解〕「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這是舉例以人的身體來形容信徒彼此之間,以及和教會的關係。身體的特點如下:

                (1)身體是活的,教會乃是由有神生命的眾信徒所組成的,而不是由死的規條和組織所成功的,也不能把不信的人包括在內。

                (2)身體只有一個,教會在基督裏是合一的,任何分裂教會、破壞教會合一的作法和情形,都是不應該的。

                (3)身子上有好些肢體,這些肢體都是神所配搭的(林前十二24),我們沒有自由不接納神所配搭的肢體(羅十四3;十五7)。

          「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這話的意思是說,只要是身上的肢體,都必具有其功用,但各別的功用不盡相同。

    〔話中之光〕(一)教會像身體一樣,包括許多的肢體,包括每一個肢體。這個身體上的肢體,你必須給他工作,給他有機會發展他的功用。

          (二)除非不在身體上,只要在身體上,每一個肢體都『有用』,但『不都有一樣的用處』,一個肢體不能取代另一個肢體的功用。

          (三)看見身體的人,就看見所有的肢體都有他的功用,就看見自己不過是許多肢體中的一個,就不會把自己放在一個突出的地位上,來和別人比較,來佔去別人的地位。一個基督徒一看見身體,他就沒有驕傲、嫉妒的可能。

          (四)林前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佔去別的肢體的地位。羅馬十二章是盼望說,一個肢體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不止不佔去別人的地位,也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拿出來,一同事奉,那才有教會。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文意註解〕「我們這許多人」:指我們這許多信徒。

          「在基督裏成為一身」: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合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而且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

          「互相聯絡作肢體」:按原文直譯是,每個肢體是為每個肢體,意即每個肢體是為別的肢體的緣故而存在的。在基督這身體裏,每一個肢體的存在目的不是為自己,乃是為別人。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正如身體上的肢體一樣,是彼此聯絡的。所以我們不能單獨作基督徒,應當常與眾弟兄姊妹交通、聚會、追求、事奉。

          (二)『在基督裏成為一身,』這話說出只有『在基督裏』教會才有合一的可能;真正的合一,乃是建立在你我都『在基督裏』這個基礎上。

          (三)『互相聯絡作肢體,』我們雖然是肢體,但如果失去交通,沒有聯絡,就不能作肢體。

          (四)在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上作肢體,決沒有一個肢體是可以單獨的,必須浩相聯絡,且須『都靠祂聯絡得合式』(弗四16)。

          (五)我們不只是作信徒,並且是作肢體的。作肢體,不光是道理,乃是需要進入身體的。身體的對面是個人,我們要進入身體,就得脫離個人。我們作一個人是可以,但是我們如果有個人主義就不可以。

          (六)我是肢體,所以我並不是整個,連半個都不是,我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小部分而已。作肢體,就是我一切的工作、生活,都是以身體為本位、為單位。這樣,肢體作事就是身體作事,肢體走路就是身體走路。肢體所作的,沒有一件事是為自己作的,而都是為身體作的。

          (七)一個肢體不能代替整個身體,一個肢體卻能影響整個身體。

          (八)蒙恩者生活的頭一面,就是身體的配搭。是的,凡看見元首豐盛的,必不忽略身體的配搭;因為身體的配搭,正是元首豐盛的具體表現。換言之,只有先認識基督的豐滿,然後才能懂得教會的意義,真實活出教會的實際。先有羅馬前十一章,再有羅馬十二章,這是一定的次序。

          (九)神所要的不是一個得救的人,神所要的乃是一個團體的人。我們獻上自己的身體(1節),乃是為著進入基督的身體。若不活在基督的身體裏,不管再多個別的基督徒,無論他們多有追求,多屬靈,仍然不能達到神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2節)。

          (十)當我們把身體獻上的時候,神就把我們放在基督的身體裏面;事實上,當我們的個人消失的時候,基督的身體才能顯出來。

          (十一)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獻上,乃是為著顯出基督裏的那一個奧秘的身體。所以我們的奉獻若不是放在基督的身體裏,若沒有顯出那一個奧秘的身體,就我們奉獻的經歷,還不夠實際,還不夠具體。

【羅十二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

    〔文意註解〕「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恩賜』是指因恩典而來的特別才幹――是神為著基督身體的需要白白賜給祂子民的。『各有不同』是指性質、功用和程度上的差別。

          「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說豫言』也可繙為『作先知講道』(參林前十四1),就是有聖靈的感動,能宣講神的啟示和信息,以造就、安慰和勸勉信徒。

    〔話中之光〕(一)因著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的緣故,各人在神面前所得著的恩賜也不一樣。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都要按著神所給他的恩賜來作。

          (二)我們並不嫉妒別人的恩賜,也不自嘆我們為甚麼沒有某種恩賜。我們接受我們自己,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

          (三)你有甚麼種的恩賜,你只作到你的恩賜為止。千萬不要作到比你信心的程度還要高,要留下地位給別的弟兄來作。你把所有的工作都作了,別的弟兄就沒有工作了。教會裏最好是一個人作一份。不能一個人作兩份,更不能一個人作全份。要給每一個弟兄姊妹都有機會事奉神,像你有機會事奉神一樣。

          (四)信徒不應當否認有各種恩賜的存在,也不應當拒絕運用其恩賜的假謙卑。

          (五)我們常常羨慕屬靈人,但不是羨慕他的屬靈,乃是羨慕他的恩賜;然而恩賜是神所給的(參林前十二11),所以不必羨慕。

【羅十二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文意註解〕「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執事』是指具有治理事的恩賜(參林前十二28),能妥善處理教會中的事務,服事教會和會眾的人;他們也包括幫助人去服事的人。

                『專一』七、八兩節共有三次提到專一,在原文並無此詞,但含有這個意思,即各別的恩賜應當專心投入,而不要越軌參預不屬於自己恩賜項內的事奉。

          「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教導』就是按著正意分解聖經,使人對神的心意和聖經中的真理有正確的認識,以便在生活上有所遵循,過著合神旨意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這裏有話語的職事,也有教會裏服事的職事,後者好像利未人的工作。這裏是說,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那一個命令乃是要專一的作。

          (二)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應該知道他能作甚麼,都應該知道主所給他的恩賜是甚麼,知道了,就當專一的去作,不管別的事。

          (三)每一個人都應當事奉,每一個人都應當專一的事奉,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換一句話說,不應該干涉別人的事,踐踏別人的腳。你走你的路,你按著神所給你的恩賜來作。人的天性,總是歡喜作別人所作的事。

          (四)我們在事奉中,常喜歡和別人作比較;其實各人都有神賜給各人的那一份,我們要寶貴神所給的那一份,就在那一份上專心。

【羅十二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原文字義〕「誠實」純一,慷慨,寬厚;「甘心」快樂,愉暢。

    〔文意註解〕「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勸化』原意是把人招呼到身邊加以勸告,含有以同情、安慰、鼓勵的態度和言語,來激發對方的心志,去完成有價值的工作。『勸化』與『教導』(7節)的不同點:教導是告訴人該作甚麼;勸化則是幫助人實際的去作。

          「施捨的,就當誠實」:『施捨的』指捐出自己財物的人,也可能包括那些協助分配他人所捐贈財物的人;『誠實』即是動機純正,沒有任何不良的動機。

          「治理的,就當殷勤」:『治理的』原文含有『帶領、管理、照顧人』之意,指具有領導才幹,能帶領他人,一同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的人。『殷勤』表明躬親率先作工;這與世俗的領導方式剛好相反,他們是指揮別人作工,自己動口不動手。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憐憫人』指照顧病患、窮人、老人與孤兒、寡婦。『甘心』服事有需要的人應該是快樂的事,而非苦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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