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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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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8 06:17: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4-8 06:18 編輯

【箴十一1】「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律法書(利十九35、36)、先知書(彌六10、11)與智慧作品(亦見二十10、23)一致定罪不誠實的行為,主要都是為了神的緣故。因著相同的理由,聖經鼓勵我們不僅要給得足數,更要給得超過標準以上(路六35~38)。亦見十六11,並該處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律法要求人使用“公平的法碼”,但他們卻往往不遵從(摩八6;彌六11)。──《箴言雷氏研讀本》

         「公平的法碼」:足重的法碼。──《串珠聖經註釋》

         用短秤來欺騙人為神所厭惡,所以為律法所禁止(利十九35)、為先知所指責(彌六11)。“公平的法碼”指足秤。──《啟導本箴言註釋》

         詭詐的天平: 公平的商業往來,是人們所當遵守的基本且重要的社會倫理。聖經多處記載了關於這一點的責備與勸告(利19:35,36;申25:13~16;結45:10等)。當時,可能處處氾濫著不公正的商業行為,並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16:11;20:10)。──《聖經精讀本》

         「公平的法碼」(1b),指重量合格的法碼石,古代的度量衡工具的誤差最高可達6%,很少有重量完全相同的法碼石。交易是否公平,往往取決於人的誠實。──《聖經綜合解讀》

         ◎ 11:1 提及的是「交易的公平性」。 利 19:35 彌 6:11 都提及類似的舞弊。我們是否願意為了信仰放棄習以為常、佔人便宜的陋習?──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詭詐的天平。詭詐的天平短斤缺兩,是一種盜竊的手段。對此曾有過多次嚴厲的警告(見利19:35,36;申25:13,14)。這種盜竊對於窮人更是雪上加霜,由於他們本身就很貧困了。

  在聖所裡可能有砝碼和量器,以檢測商業的量具(見出 30:13;利27:25)。但行政當局往往對短斤缺兩的行為疏於監控。先知們曾譴責這種罪惡(結45:10;摩8:5;彌6:11)。其責任部分在於買者的貪心。他們希望多得一點,而不是平秤。但實際上賣方並沒有多給。因為有可能虛假的量具抵消了多餘的數量。

  公平的法碼。直譯是“一塊完美的石塊”。過去是用石塊作砝碼的。許多商人持有兩套法碼。一套是過量的,用於買,另一套是不足的,用於賣。凡認識到“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箴10:22),並相信大能的人,絕不會參與這樣的盜竊,不論其有多大的利潤。

  並不要求人在做買賣時過量地付出。過量的要求會使賣方疏于準確,使買方希望獲得物超所值。在商業上嚴謹準確和在慈善事業上慷慨大方都是所非常喜悅的。

  世界歷史上最大的騙局是撒但向夏娃和亞當佈置的(創3:1~6)。第一個謊言以更加豐盛的生命作為幌子,把痛苦和死亡出售給已擁有永生和幸福的人。以後所有的其他騙局也都如出一轍,給欺詐者和受害者都帶來危害。怪不得憎惡欺詐,喜愛公平交易!──《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1 在市場中作弊】「詭詐的天平」對於商店或銀行的東主來說是個誘惑。漢摩拉比的巴比倫法典在政府的司法權力範圍之內,以將不誠實之銀行家的資產充公為刑罰,試圖杜絕這種非法行徑。智慧勸誡則鼓勵人力求行為端正。如此,埃及智慧文學中「善辯之農夫」告訴君王和大臣說,「有權給足分量的人卻虧欠百姓」是個危險的狀況。背後的假定是王會認為消除這種有害作法是明智之舉。有關主前八世紀奸商習慣的討論,可參看:阿摩司書八5~6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十一1~2】「喜悅」(1b)一詞把本節與十32相連。義人的言語能得著神的「喜悅」(十32),交易中的誠實也是如此。「喜悅 רָצוֹן/rä·tson’」與「驕傲 זָדוֹן/zä·don’」(2節)、「羞恥 קָלוֹן/kä·lon’」(2節)原文的母音韻相連,把1~2節組成意義相關的一對平行句。1~2節和十31~32節在結構和意義上都前後對稱,應當作為一個單元來理解:

1.「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1a),對應「惡人的口說乖謬的話」(十32b);

2.「公平的法碼為祂所喜悅」(1b),對應「義人的嘴能令人喜悅」(十32a);

3.「驕傲來,羞恥也來」(2a),對應「乖謬的舌必被割斷」(十31b);

4.「謙遜人卻有智慧」(2b),對應「義人的口滋生智慧」(十31a)。──《聖經綜合解讀》

         十31~十一2是一個單元,主題是神的喜悅與恨惡。──《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1~31】本章的主要內容是,勸勉人在與鄰舍的關係上行公義,比較了暴行與惡行,也特意談到了智謀(4節)、作保(15節)、女子的貞德(16,22節)等問題。關於救恩的問題,本章清楚地指出了神為義人預備了永生的賞賜,而惡人的指望則必被死亡所敗壞(詩49:14,15)。 ──《聖經精讀本》

         公平的交易(1節)和慷慨的施捨(24~25節),都是神所喜悅的。今天,許多人卻想取代神的法則,用「均貧富」來代替公平交易,醉心於公平地分配財富,而不是公平地創造和交易財富。二十世紀有許多國家始于重新分配財富,卻終於重新分配貧窮;摧毀了一個自由市場,卻創造了一個黑市。這個社會實驗到二十一世紀還在許多福利國家繼續,用剝奪富人的自由來使窮人進入自由,用一種不平等來推翻另一種不平等。真智慧是相信真正的平等是富人不占窮人的便宜,窮人也不占富人的便宜。只有智慧才可以與人分享,卻不會造成新的不平等(十六23);只有真理才能叫人得以自由(約八32),而不會傷害別人的自由(加五13)。──《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2】「驕傲來,羞恥也來,謙遜人卻有智慧。」

譯作驕傲的這個字,字根暗示著沸騰,用來指那些凡事都要自行其是、不肯接受評論之傲慢自大的人,如:法老(尼九10)、以色列人(尼九16、29)、社會上悖逆的人(申十七12、13)、假先知(申十八20)與謀殺人的(出二十一14)。謙遜人(和合、呂譯、思高、現中、AV、RV)是個罕見的字眼,只有出現在這裏與(動詞)彌迦書六8(「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該處所提示的是順從的靈,與我們剛剛討論過的不降服正好相反。——《丁道爾聖經注釋》

         “謙遜”。謙卑,順從神和人(比較彌六8)。──《箴言雷氏研讀本》

         謙遜人順服神,待人謙沖。──《串珠聖經註釋》

         在交易上欺詐的,就是拒絕神的權柄,在神面前「驕傲」(2a)。「驕傲」是受惡人歡迎的客人,「羞恥」不受歡迎,但卻不請自來;因為驕傲的人不肯降服在神面前,必要被神管教,所以「驕傲來,羞恥也來」(2節)。真智慧知道「驕傲」只是無知的假面具,所以人的「驕傲」與「羞恥」如影隨形,優越感與自卑感之間只有一線之隔。──《聖經綜合解讀》

         在交易上誠實的,就是順服神的權柄,在神面前作「謙遜人」(2b)。真智慧是承認「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十22),所以不會用詭詐的方法致富;相反,「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聖經綜合解讀》

         ◎ 11:2 意思是「謙虛的重要性」。──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羞恥也來。驕傲是最初犯罪的根源。路錫甫因自己的俊美和智慧而驕傲,罪就悄悄地在他心中滋生了(見結28:11~19)。當向路錫甫指出悖逆的性質和後果時,他拒絕放棄悖逆的企圖,於是就開始了他漫長而不幸的歷史,最後被宇宙所唾棄(賽14:12~20)。凡犯有這種驕傲之罪的人,遲早必受到羞辱。

  謙遜人。他願意學習,承認需要的的説明,所以能獲得豐盛的恩典。他敏于識別和隨從聖靈的引導,故來到了屬天智慧的泉源(見賽57:15;雅4:6)。──《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3】「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

         “奸詐人”。直譯作:行事詭詐的人。──《箴言雷氏研讀本》

         「奸詐人」:指背約、悖逆神的人。──《串珠聖經註釋》

  純正(tummah)。源于動詞tamam(“完全”,“結束”)。名詞Tummah意為“完全”或“完美”,不是說沒有瑕疵,而是指在某一階段所要到的程度。所以約伯被稱為“完全”人(伯1:1,8),儘管在他以後的逆境中也暴露出軟弱。

  引導自己。當一個人把心交給救主,以討喜悅作為人生的唯一目標時,就不必擔心被誘入歧途(約7:17;賽30:21)。但罪人如果堅持悖逆,與唯一的生命道路隔絕,就無法在困苦中得到保護,並要在世界末日的永遠毀滅。──《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3~4】3~4節是一對平行句,模式是「正~反~反~正」,從1~2節過渡到3~8節的主題:

o 「正直人的純正」(3a)必能 「引導自己」(3a)進入拯救、免受審判,而「奸詐人的乖僻」(3b)必在審判的日子「毀滅自己」(3b)。

o 「發怒的日子」(4a),原文是單數,指神審判的日子。到那時,倚靠錢財的人將事與願違,因為審判的時候「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4節;十2)。──《聖經綜合解讀》

         3~8節是一個單元,主題是義人和惡人的保障。──《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4】「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發怒的日子”:神刑罰的時刻。錢財救不了人。──《啟導本箴言註釋》

         ●「發怒的日子」:原文是單數,指的應該是「神審判的時候」。

         ●「資財」:「財富」。──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富人因為他們的財富而在表面是擁有許多優勢,似乎比窮人享有更多的特權。結果他們誤以為自己的財富可以在將來的審判中購買的喜悅。聖經生動地描寫了有朝一日他們必認識到自己的真實狀況(見賽2:20,21;10:1~4;耶9:23;太19:23;雅5:1;啟6:15)。不忠心的管家將看見自己所壓迫和藐視的窮人在永生中享受公義的快樂。他們將為自己的損失而懊悔莫及(見路16:22,23)。──《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5】「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

「完全人」是表示他願意追求成為一個聖潔的人。「正直人」是表示他願意對準神的道德標準,不偏不倚地走在神的道路上。——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完全人”。即道德上正直的人。“指引他的路”。使他的路筆直、順暢、沒有障礙物。──《箴言雷氏研讀本》

         “指引他的路”:可以達到目標。──《啟導本箴言註釋》

         完全人: 並非字面上的完美、全然無瑕之意。因為,亞當裡的所有人,均是當受審判的罪人(羅5:15~17)。故此,完全人只是指在生活中順服神話語的人(創6:9)。唯有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聖徒才能達到完美(西1:28)。 ──《聖經精讀本》

  完全人(tamim)。和tummah 的詞根相同(見第3節注釋)。Tamim不是一個絕對意義的語,必須根據上下文來理解。聖經說挪亞是一個“完全人”,但後來了證明他有肉體的軟弱(創9:21)。“完全人”就是完全獻身歸主的成熟的基督徒。他們雖然有軟弱需要克服,但會朝著標杆直跑(腓3:12~15)。有朝一日,贖民身上將去除一切罪孽和自私。聖徒將永遠不再有玷污 、皺紋等類的病(弗5:27;)。

  必指引(yashar)。“使平整”,“使筆直”,指沒有障礙。公義會排除一切絆腳石,鋪平道路。雖然仍有誘惑存在,但不必予以理睬(見約14:30)。同樣,邪惡的欲望使惡人經常絆跌,最後永遠也爬不起來了。──《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5~6】5~6節是一對平行句,模式是「正~反~正~反」:

o 「完全人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5節),可譯為「完全人的義修平自己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和合本修訂版)。完全人的義和惡人的惡,都會給自己帶來相應的後果:一個使道路平坦,一個成為路上的絆腳石。

o 「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6節),人若正直而無知,只是軟弱無力;人若博學卻奸詐,則是危險可怕。「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6b),可譯為「奸詐人必被自己的欲望纏住」(和合本修訂版)。奸詐人的貪婪將成為捕獲自己的陷阱,而正直人的義可以拯救自己逃離貪婪的陷阱。──《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6】「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

「變節者」(RSV)或「叛徒」比 AV 的「罪人」更為準確(和合、呂譯、思高、現中皆作「奸詐人」);而最後一句話可能應該譯作「陷落在自己的貪婪裏」(現中、呂譯、RSV)。——《丁道爾聖經注釋》

「奸詐人」原文的意思是無價值的人,他利用小聰明掩飾貪念,最終必蒙損失。——張慕皚《箴言查經信息》

         “奸詐人”。比較第十一章3節及其腳註。“罪孽”。直譯作:貪婪。──《箴言雷氏研讀本》

         ●「奸詐人」:「行事詭詐」、「待人處事不忠實」。

         ●「陷在」自己的罪孽中:「捕捉」、「抓住」。

         ●陷在自己的「罪孽」中:「渴望」、「欲望」。

         ◎ 11:6 也提及這世間常見的狀況,有原則的正直人可以逃離陷阱,隨便改變原則的「奸詐人」就被自己的欲望捕獲。──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本節用另外的語言重複和強調了上一節的教訓。這裡“罪惡”可能指“惡欲”(見箴10:3注釋)。罪惡的欲望是惡人的網羅。──《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7】「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必滅絕,罪人的盼望,也必滅沒。」

         “罪人”。直譯作:力量;即強人。無論惡人在世的時候多麼有力,死後他的盼望卻都消滅了。──《箴言雷氏研讀本》

         ●「罪人的盼望也必滅沒」:原文是「壞人的盼望早已經滅沒」。──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箴十一7~8】7~8節是兩個告誡:

o 「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必滅絕;罪人的盼望也必滅沒」(7節),意思是人的肉身一死,所有的能力和資源都歸於無有,一切承諾和盼望也終成泡影。

o 「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8節),指惡人將落進自己為義人設置的陷阱裡,而義人只是暫時受苦。正如埃及軍兵代替以色列人被淹沒在紅海之中(出十四26~31),哈曼代替末底改被掛在木架上(斯七10),控告但以理的人代替但以理被丟在獅子坑中(但六24)。──《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8】「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

這節經文的意義可能是:惡人被自己所設的陷阱所捕獲,就像法老的軍兵或但以理的仇敵一樣(參,二十八10),但它可能還有更進一步的意義,見二十一18的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斯帖記》五章所記哈曼掛在自己作的木架上,替代了末底改,是本節好說明。──《啟導本箴言註釋》

         聖經有幾處記載了原想謀害義人的惡人,最終卻掉進自己所挖的陷井的戲劇性場面(斯7:10;但6:24)。以色列百姓認為,義人必在地上蒙福,而陷入困境的人,是在償付自己的罪價。這些過分簡化的賞善懲惡思想,到了約伯這裡就成為嚴重的問題。約伯說,有很多時候,惡人享通而義人卻遭難,自己就是一例(伯12:6)。但神責備了約伯,之後卻為他辯護說,約伯的患難並不單單來自罪惡,乃是出自神的護理(伯42:3,8)。這種思想到了新約時代就得到了深遠的發展,耶穌也曾說天生的瞎子是為了顯出“神的作為”(約9:1~3)<伯 緒論,認識神義論>。 ──《聖經精讀本》

         真智慧是認識到,財富、勢力和謀算都不能成為人的保障,惟有神才是自己最終的保障。所以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應當照著神所喜悅的「公義」去行;不要以為可以一面行惡、一面指望神能拯救自己。──《聖經綜合解讀》

  這句箴言的真理一再得到證實。埃及人淹沒在紅海之中。他們原來指望紅海能攔阻無能為力的以色列人(出14:26~31)。末底改躲過了木架,而製造木架的哈曼卻死在上面(斯7:10)。但以理安然無恙地從獅子坑中出來,而控告他的人卻死在裡面(但6:24)。同樣,被假基督所領導的罪惡世界判處死刑的餘民,會在突然之間得救,而迫害他們的人將遭到毀滅(啟13:15;《善惡之爭》第624~626,635,636,654~656頁)。──《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9】「不虔敬的人用口敗壞鄰舍,義人卻因知識得救。」

不虔敬的人(和合、現中、RV、RSV;呂譯「不拜神的人」)、或「背道的人」,應該取代思高、AV 之「假善人」。Moffatt 認為這人的言論乃是公然毀謗;但第二行卻暗示出:它毋寧是指破壞性的言論,在不知不覺中損害真實的價值。最佳的防衛乃是第一手的知識,可讓你迴避他的曲解。——《丁道爾聖經注釋》

         「知識」:指有知識的言語。「得救」:指叫別人獲救助。──《串珠聖經註釋》

         義人的知識使他能洞濁惡人之奸,早作防範。──《啟導本箴言註釋》

         「義人卻因知識得救」(9節),指屬靈的智慧和洞察力能使義人逃脫惡人的言語,成為他的保障。「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與「分別善惡」(創二9、17)的「分別」是同一個詞,在聖經中也被譯為「知道」(伯十7)、「認識」(賽五十三11)、「明白」(賽五十八2)。「知識」包括兩個要素:首先是知道一件事、或者知道去哪裡找;其次是懂得如何分辨。──《聖經綜合解讀》

         第9節的「得救」原文與第8節的「得脫離」是同一個詞,兩句交錯對稱。第9節是承上啟下,用「得救」承接3~8節,用「口」(9、11節)、「鄰舍」(9、12節)開啟10~15節,從3~8節的「保障」過渡到10~15節的主題。──《聖經綜合解讀》

  不虔敬的人(chaneph)。KJV版有十三處譯為“偽善者”(參伯8:13;13:16等)。七十士譯本的梵諦岡抄本為asebes(不虔敬的人),但基督教早期由亞居拉,辛馬庫和狄奧多田所譯的希臘語譯本為“hupokrites(偽善者)。”“不虔敬的人”不論是否偽善,都會積極用謊言,陰謀和誹謗毀滅自己的鄰居。舌頭掌握著人的生死(箴18:21)。正直的鄰居因認識和公義的道路,而利用這種知識逃脫網羅。他的好名聲會使他擺脫仇敵的誣告。──《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10】「義人享福,合城喜樂;惡人滅亡,人都歡呼。」

  多數人看見到義人成功會高興。因為他們知道他願意用自己的財富和能力來幫助別人,所以不怕他興旺。但是惡人發財是以犧牲別人為代價的,並要利用自己越來越大的能力來壓迫他人。怪不得一看見他遭難,全城的人都歡欣。──《SDA聖經注釋》

箴十一10~11居民的福樂】無論世人把美德說成多麼單調乏味,他們仍然在公眾生活中感受到美德的益處:參十四34,二十八12。祝福(11節)可能是他們所懇求的福分(參,第二行),或他們所在意的成功(參,創三十27,三十九5)。——《丁道爾聖經注釋》

         義人的生活(傳播道德)和惡人的死亡(排除某些罪)對全“城”的人都有好的影響。──《箴言雷氏研讀本》

         義人的一舉一動都能影響四周的人,他的正直、善行和慷慨,能使居民得福。惡人剛好相反。──《啟導本箴言註釋》

         10~11節是一對平行句,模式是「正~反~正~反」,描述義人和惡人的言語對周圍的影響。

o 「義人享福,合城喜樂」(10a),是因為「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11a)。

o 「惡人滅亡,人都歡呼」(10b),是因為城「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11b)。

o 「高舉」原文是「建造」,「傾覆」原文是「拆毀」。真智慧是認識到,明智的言語可以建造教會,無知的言語卻會拆毀教會。──《聖經綜合解讀》

         10~15節是一個單元,主題是明智的言語和沉默。──《聖經綜合解讀》

【箴十一11】「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卻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

  本節說明上一節歡樂的理由。義人的行為贏來了其他城市和民族的友誼,把的福氣帶給社會,使這座城市得到了高舉。惡人自私的惡行會造成城市的混亂,招惹和世人的懲罰。如果羅得能再找到九個義人,罪惡的所多瑪就會得到倖免(創18:20~32)。尼尼微人的悔改使這座城市得到了寬恕(拿3:5~10;4:11)。──《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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