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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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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5 06:48: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1-15 06:49 編輯

【可十35】「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

    ﹝文意註解﹞「西庇太兒子雅各、約翰」:很可能他們的母親就是耶穌的肉身姨母撒羅米(參十五40;太廿七56;約十九25)。

【可十36】「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

【可十37】「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文意註解﹞他們求主的左右座位,意即在國度裏僅次於主的地位。由此可見,當時跟隨主的人都以為祂此次上耶路撒冷,乃要趕逐羅馬人,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

【可十38】「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

    ﹝靈意註解﹞「我將要喝的杯」『杯』是指神所量給我們的分(參詩十六5~6)。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參賽五十三4~6),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參十四36;賽五十一17),也就是指十字架的苦難。

          「我所受的洗」『洗』與『杯』同義,均象徵將要受的苦難,惟『杯』是重在指裏面的苦,而『洗』是重在指外面的難處,『受洗』意指被患難所淹沒。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我們在禱告中也不知道我們所求的是甚麼。

          (二)若是我們所求的『一件事』也是地位的話,主也要責備我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

          (三)主的話表明國度裏的地位與喝主的杯、受主的洗大有關係。順服父神的旨意,甘心經歷十字架的苦難,才能在國度裏被高舉。

          (四)人們都是求榮耀,而不知先求苦杯;不求苦杯單求榮耀,就是不知所求的是甚麼。

【可十39】「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文意註解﹞「他們說,我們能」:他們如此說,乃因他們不認識自己(參十四27,50)。

          「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 」:後來他們果然都為主喝了苦杯──雅各為主殉道(徒十二1~2),約翰被充軍到拔摩海島(啟一9)。

    ﹝話中之光﹞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可十40】「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文意註解﹞「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在這裏是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毫無自己的愛好和傾向。

    ﹝話中之光﹞(一)神國度中地位的賞賜,不是根據肉身的關係,乃是根據父神的旨意。

          (二)正如在運動場上賽跑,人人都有得獎賞的機會,但誰能獲得,須看我們各人臨場的表現,而不是事先就可以確定的。

          (三)主說杯要喝、洗要受(參39節),地位卻是神所賜的,這說出:

                1.主只要父的旨意──甘心喝十字架的苦杯,而不顧自己的得失。

                2.要認識恩典的原則,地位不是苦杯換來的,乃是神的賞賜。

【可十41】「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文意註解﹞這就證明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為大(參九34),互不相讓,竟至嫉妒、惱怒。

    ﹝話中之光﹞我們若活在肉體裏頭,也都要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參加五19~21,26)。

【可十42】「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原文直譯﹞「...列國的君王作主治理他們,那些大人物掌權管轄他們。」

    ﹝話中之光﹞(一)這世界的靈都是喜歡作頭,掌權管理別人,支配別人。

          (二)在屬地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轄管別人。

【可十43】「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原文字義﹞「用人」執事,管家。

    ﹝文意註解﹞「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不是說信徒不尊重世上的權柄,而是說信徒對屬靈的權柄的看法不同。

          「誰願為大」:『為大』是指較一般人尊大;這話表示主並不禁止人爭取為大,人可以有為大的心願(參提前三1),但在教會中為大的途徑,跟世界上的作法完全不同。

          「就必作你們的用人」:『用人』是指服事別人的工人;意即在教會中為大,並不是要操權管束別人(參42節),乃是服事別人。

    ﹝話中之光﹞(一)「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世人貪求高位以便能轄管別人,這種靈絕不容許混到教會裏來。

          (二)在屬天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廿28;弗四11)。

          (三)認真地說,在國度(教會)裏,沒有地位的不同,而有恩賜、職事、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

          (四)在國度裏,越大者就越沒有自由;反過來說,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者,就越顯出為大。

          (五)「用人」的原文與『執事』同字──在教會中作執事,乃是以服事為本的。

【可十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文意註解﹞『為首』是指最大;『僕人』是指失去主權的奴隸。

【可十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原文字義﹞「捨命」捨去魂。

    ﹝文意註解﹞「作多人的贖價」:『作』在原文中這個前置詞,是用來強調基督之死的代贖性質。『多人』基督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救恩是給“萬人”的,但只有“多人”(即“信徒”)得著。『贖價』按原文的用途,這個字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同樣,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話中之光﹞(一)「因為人子來」這話說出主並非空談,只要求別人,卻不要求自己;主乃是以身作則,自己率先作榜樣。在教會中作屬靈領袖的,也必須言行一致。

          (二)主耶穌原是最大的,但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甚至將祂的性命服事給人(腓二8),使多人得著救贖。

          (三)主要我們學習祂的榜樣,不在意地位,卻專心致力於服事人;而我們最高、最大的服事,乃是『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服事。

          (四)凡肯接受十字架的死,捨去魂生命──「捨命」,而供應基督──「服事人」的,將來也必和基督一同得榮耀(參羅八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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